魁北克投资移民(Quebec Immigration Investor Program 简称QIIP)是加拿大移民项目中最经典的项目之一。该项目自1986年立项,至今已有30余年历史。该项目属于被动投资移民项目,申请人申请人主动成立公司、雇佣本地员工。投资安全无风险,政府全程担保,条件审核通过后再投资至政府基金,一人申请全家获枫叶卡。魁省移民局近几年迟迟不重开本项目,近期正在反复讨论法案,是否要增加法语的要求以及工签居住的要求,请及时跟我们联系获取最新政策动向。 申请条件 拥有超过200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 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是一人申请,全家获得签证。一人申请指的是在夫妻之间确定一个人作为主申请人,夫妻名下需要有200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包括房产股票基金银行存款,还有公司资产)。 资产是通过合法商业努力所得 提交文件证明拥有的资产是通过合法商业努力所得,范围比较广泛,个体工商户,公司股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承包经营,项目经理,医院学校经营者都可以承认合法商业努力所得,需要提交公司文件证明资金积累过程。资产来源也可以是赠与,但赠与时间必须是6个月以上。 最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企业管理的经验,同时承认高级经理的管理经验 完成投资义务 面试通过以后需要按照移民局的要求投资120万加币 (5年以后政府归还本金,没有利息)或者贷款投资35万加币,约180万人民币(一次性支付不返还),投资方式自由选择。 申请人全家符合体检要求 家庭成员没有艾滋病,肺结核等对于加拿大卫生安全造成威胁的疾病。 申请人全家没有犯罪记录 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或者危害加拿大国家安全的背景。 项目优势 1、一步到位,全家无条件获永久居民 2、没有语言、学历、工作类别的要求 3、登陆后无附加条件,无后顾之忧 4、成功后支付投资款,安全可靠,完全政府担保
一、项目概况 安省雇主担保移民(即Ontario Immigrant Nominee Program,简称ONIP)是安大略省为国际学生和已获得安省企业聘用的海外员工的移民项目,以便其能在安大略省长久地安居乐业。此项目与之前的雇主担保类项目有所不同,不再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之前就已获得职位和雇主审核。 ONIP项目可以帮助具备合格工作经验的海外员工成功地融入安大略省的职场和社区生活。如申请人所从事的职业符合要求,其在得到安大略省企业提供的永久全职工作机会以及未来的雇主所完成的雇主表格之后,即可申请移民。 二、项目优势 安省移民法案保护安全可靠,配额多且逐年增加。 省提名职业类别种类多,适合人群广。 申请材料简单,有别于商业移民项目,无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办理周期短,可快速拿到身份登陆并享受当地教育及医疗等社会福利。 可以选择持工签在加拿大境内等待枫叶卡获批,然后全家登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得一份符合职业类别(NOC 0,A或B)的永久性全职工作。 技术类型O:包括高级管理职位、中级和其他管理职位; 技术类型A:要求大学学士学位、硕士或博士学位; 技术类型B:要求大专学历或职业教育、学徒训练或三到四年的中学教育加上超过两年的在职培训、专门的训练课程 2.申请人的工资符合安大略省该职业中的普遍工资标准。 3.在提交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两年从事目标职业的工作经验。工作经验可以是累积的,并且必须与目标职业的NOC类别相同。 4.申请人有雅思G类5分以上有效的英文成绩。 四、雇主条件 1.雇主必须至少从事3年以上的业务活动。 2.雇主必须在安大略有实体经营场所。 3.雇主必须遵守所有省级劳动法,包括但不限于就业标准、健康和安全以及劳资关系立法。 4.大多伦多地区以内的雇主(包括多伦多、达勒姆、哈尔顿、约克和皮尔地区)必须拥有:在最近的财政年度内,每年至少有 $1,000,000 的总收入(不包括HST/GST),并且拥有五名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全职雇员 。...
加拿大移民局IRCC自2019年6月18日起,正式推出两项为期5年的护理人员移民试点项目,分别为家庭婴幼儿护理(Home Child Care Provider Pilot NOC4412)和家庭护工(Home Support Worker Pilot NOC 4411)。每个项目的配额是每年各2750人,两个项目总数为5500人,额外加上附属申请人。此类移民项目可实现一人移民、全家PR.申请期间配偶可同时获得开放式工签、陪同子女免费入读公立中小学。项目一经推出,就由于大量加拿大国内的市场需求和较低的申请要求获得申请人的追捧。该项目属于每年定额制,有意向申请的客户请和我们了解两个类别的剩余名额情况,以便做出有效申请策略。 项目优势 1.无需申请劳工部许可LMIA,节省办理周期 2.申请人获得开放式工签,可随时更换雇主 3.配偶可以同步获得工签,孩子同步获学签 4.申请人不要求住家,工作自由灵活 申请条件 根据项目的设计,申请人可以在申请开放式工签的同时申请移民。如果在初始申请时还没有累积满24个月的本地该类别的工作经验,则可以申请开放式工签先入境。 初始申请工签的条件: 申请人有一个符合要求的雇主,该雇主需要填写表格将信息披露给移民局,但不需要申请LMIA,工作需求必须是真实的。雇主不能在魁北克省。 雇主要求:提供真实工作职位,例如有儿童或者有因生病需要照顾的成年人,且雇主有经济能力支付雇员工资(家庭收入达标)。 工作类别是:家庭护工(home support worker NOC4412)或者家庭婴幼儿护工(home child care provider, NOC...
一、项目概况 加拿大联邦创业投资移民计划(Start-Up Visa Program) 是加拿大政府于2013年3月启动的为期五年的试点项目,其宗旨在于吸引有技术专长和创业潜能的国际人才、企业家,来加创办创新型企业和定居,帮助加拿大引进新的技术知识,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为经济增长和提高全球竞争力做出贡献。 2017年7月,加拿大移民部公布将该计划转为永久性移民政策。 二、项目优势 1.整体优势:一步到位获得枫叶卡,一人申请全家获得移民身份。文件要求简单,无需解释资金来源,申请周期短,申请人可自我控制投资,可选择心仪城市创业定居,创业成功与否不影响申请人居留身份; 2.资源优势:零风险,根据申请人自身条件设计商业计划或匹配项目,多家联邦移民局认证的风险投资、天使基金、孵化器项目机构,确保申请录取。项目机构遍布加拿大主要城市,可选区域维多利亚-温哥华-卡尔加里-温尼伯-多伦多; 3.团队优势:合作孵化器项目实际操作经验丰富,已为上100家企业提供指导,涉及行业包括:AI、IT、环保包装等领域。 三、申请条件 英语CLB 5(IELTS考试G类成绩5分)及以上; 全日制高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人、配偶及18岁以上的随行子女无犯罪记录; 申请人及随行家庭成员身体健康; 充足创业资金(依据商业计划)及安家资金,(依据政府要求:C$12,669/1人至C$33,528/7 人,每多一个成员则增加C$3,411; 申请人有合格的生意: a获得加拿大政府指定机构的承诺函时 每个申请人必须至少持有不少于10% 的公司股权; 加拿大政府指定机构和所有申请人必须共同持有超过50% 的公司股权; 非酒店、餐厅、咖啡厅及便利店等的创新型生意。 b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时 申请人的公司须在加拿大注册成立,且须在加拿大境内开展业务; 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内对其公司业务进行积极、持续的管理。 申请人须获得加拿大联邦政府指定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集团和企业孵化器项目)的支持信...
加拿大自雇移民具有独特性质,拥有固定的申请人群。长期以来,加拿大自雇移民一直都是演艺界、艺术界,体育界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移民到加拿大的最佳选择。 加拿大自雇移民的优势: 1、低语言要求 2023年9月初,移民局的材料清单增加了对申请人英语成绩的要求。我们建议客户最好能提供雅思G类5分以上的英语成绩。 2、周期短 通过自雇移民的人才,审理周期只需24个月,越是早递交的案子可能审理速度会更快!一两年的时间即可让全家获得枫叶卡,相对于魁省投资移民来说,真的是一个省时的加拿大移民项目。 3、没有配额限制 自雇移民属于联邦直属项目,随时可以提交批准,没有任何的配额限制,目前各个项目都收紧的情况下,现在是申请的最佳时间。经验和教训一直告诉我们移民一定要趁早,以防政策生变。 4、直接一步到位拿PR 一旦成功批准,全家就可以登陆,成为PR身份,马上开始享受加国各种福利:牛奶金,全民免费医疗,优质免费的公立教育资源等等 自雇移民的申请条件: 1、至少两年全职相关的工作经验,如,打算并且有能力在此方面对加拿大做出贡献的: – 文化活动方面: (1)有两年自雇文化活动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2)有两年参加世界级别文化活动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3)有一年自雇文化活动的经验+一年参加世界级别文化活动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 体育竞技方面: (1)有两年自雇体育竞技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2)有两年参加世界级别体育竞技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3)有一年自雇体育竞技的经验+一年参加世界级别体育竞技的经验(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 农业方面:有两年管理农业的相关经验,打算并且有能力在加拿大购买和管理农场(这两年可以不是连续的); 2、满足自身条件打分,申请人自身条件打分最低达到35分才可以(满分100分): – 学历:25分 – 工作经验:35分...
什么是杰出人才EB-1A 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 green card)是美国为吸引优秀专业人才移民美国的捷径之一,此类绿卡申请批准后不需要排期(1st 类)但此类绿卡是职业移民中要求最高的一类。 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203(b)款(1)条(A)项的定义,“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根据移民法规定,符合杰出人才的外国人必须证明如下条件: 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 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取得很高成就,并且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其成就和贡献在该领域达到顶峰。申请人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并且,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杰出人才的具体衡量标准及要求是什么 联邦移民法规定「杰出能力」是指在科学丶艺术丶教育丶商业丶运动领域中其专业能力在顶尖的极少数。联邦法律显示达到这种标准的人才要有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成就奖项。这类的成就包括像是国际公认的诺贝尔奖或奥斯卡金像奖。或是要提供至少三项以下的证明: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项或是加入特殊专业组织(要特殊成就才能加入的组织)。 媒体报章报导该外籍人士的成就(须包括名称丶时间丶作者等,且必须翻译成英文)。 该外籍人士曾在其专业领域参与评审工作。 成就或贡献的证明,像是出版品丶重大贡献等。 在专业期刊丶主要媒体杂志撰写专业文章。 在组织中担任重要职位或是有卓越名声。 在该专业领域中有超越常人的薪资报酬。 在表演艺术上有商业性成功,例如票房记录丶出版品记录等。 或其它类似的证明记录。(如果上述在该专业领域不适用的话) 这些证明的要求其实规范的很模糊。过往的案例显示并非每条都适用每个申请人士,要视个案不同,每个案件需要律师量身定制。 杰出人才移民共包含科技、艺术、工商、运动及教育五大领域;不同领域的申请者,就应该针对该领域提出最适当且有力的证据,才不会遭到移民局拒签。 首先,申请者在提供得奖证明时,必须了解只有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的奖项才足以说服移民官;同时,得奖的领域也必须与申请者擅长的领域直接相关。...